采用高杆照明方式时,灯具及其配置方式,灯杆位置、高度、间距以及最大光强的瞄准方向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按场地情况选择平面对称、径向对称和非对称的灯具配置方式(图5.1.4)。布置在宽阔道路及大面积场地周边的高杆灯宜采用平面对称配置方式;布置在场地内部或车道布局紧凑的立体交叉的高杆灯宜采用径向对称配置方式;布置在多层大型立体交叉或车道布局分散的立体交叉的高杆灯宜采用非对称配置方式。对各种灯具配置方式,灯杆间距和灯杆高度均应根据灯具的光度参数通过计算确定。
2、灯杆不宜设置在路边易于被机动车刮碰的位置或维护时会妨碍交通的地方。
3、灯具的最大光强瞄准方向和垂线夹角不宜超过65°。
4、在环境景观区域设置的高杆灯,应在满足照明功能要求前提下与周边环境协调